作者: 许自兴、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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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医院决定,自4月20起,公务用车和救护车统一归属总务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定向使用、专人驾驶、专人保管制,同时严格规范车辆维修、事故处理、经费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