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颁布科教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2009-04-28

作者: 丁国辉、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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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实施科技兴院战略,进一步促进我院科教工作的开展,客观、公正、量化地评价科室与个人在科研、继续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全院医务人员科教积极性,全面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我院颁布了科教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并于4月24日起执行。

考核工作将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全院临床、医技各科室及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科室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方面。

考核方法分合格考核与优异比较考核。合格考核要求达到《科教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中必备指标,合格后的科室与个人根据《科教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中加分指标,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优异比较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挂钩,与个人和科室评先评优挂钩、与晋级绩效挂钩;与打造赣州品牌医院活动相结合。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与个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还将取消本人晋级及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