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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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正、量化地评价科室与个人在科研、继续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业绩,全面推进科技兴院战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近日,医院出台了科教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及评价细则。
办法规定:每年的1月10日前由科教科组织人员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在科研、继续教育、学科建设、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和晋升晋级挂钩,与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与打造赣州品牌医院活动考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