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我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
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近日,省卫生厅公布了首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我院成功入选并承担信丰、安远、南康等地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培训任务,将于12月15日起开展我市尿毒症困难患者的免费血透救治工作。
对尿毒症困难患者免费血透救治工作是我省深化医改、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落实好这项继“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救治之后的又一项全省性重大民生工程,我院在全面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血液透析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根据江西省血液净化技术从业医务人员培训对口支援的要求,加紧开展对口关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培训工作,以迅速推动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患者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获得免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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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对象:对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尿毒症需维持性血透的困难患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免费血透救治。预防和治疗尿毒症血透相关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其他尿毒症患者血透费用则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
[SITESERVER_PAGE]定点救治:尿毒症困难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经县级救治协调办公室(设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换。
补助标准:根据《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05版)》,血液透析收费标准为:三级医院400元∕次、二级医院360元∕次、一级医院320元∕次。每人每周免费做2次血液透析,每年按52周计算。门诊与住院血透治疗的患者采用统一标准核报经费。如到上级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血透治疗,差额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