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硕士学历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经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历人员招聘考试入围体检政审的人员,请在七个工作日内(自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前来赣州市人民医院体检,逾期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格,将按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缺额情况进行递补。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寄至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17号,邮编:341000,电话:0797-8083317)。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将按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缺额情况进行递补。
三、对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797—8083317。
特此公告。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
赣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