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小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库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提高小型修缮工程质量及效率,完善基建管理流程,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建立小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资质的单位参与赣州市人民医院小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负责招标单位南北院区内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选定3个施工单位入库。
1、项目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区、北院区。
2、入库时限:备选库期限为贰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
3、项目委托方式:
凡估(概)算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型修缮及疏通搬运项目,由招标单位在修缮工程备选库中,采用以下方式安排施工,凡入库的单位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招标单位委派的施工任务和招标邀请。
(1)估(概)算价在5000元以下零星修缮,由招标单位在备选库中采用轮流委派的方式安排施工。
(2)估(概)算价在5000元至5万元项目,由招标单位制定预算后,在备选库中采用轮流委派或随机抽签的方式安排施工。
(3)估(概)算价在5万元至10万元项目,由招标单位制定预算后,在备选库中组织院内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施工合同。
4、项目结算及支付方式:
(1)估(概)算价在5千元以内(不含)的零星修缮工程,工程量采用工单签证形式计取,单价按“零星修缮清单价”套价,“零星修缮清单价”中没有单价的子目,由招标单位定价小组确定,经总务科初审后报审计科审计。按月根据审计科审计的金额据实结算。
(2)估(概)算价在5千元至5万元(不含)的单项工程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结算书,经总务科初审后报审计科审计。结算审计完毕后付当次结算审计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3)估(概)算价在5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单项工程经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结算书,经总务科初审后报审计科委托第三方审计。结算审计完毕后付当次结算审计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8年3月 9日至2018年3月16日9:00-12: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于2018年3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赣州市人民医院
开户行: 工商银行赣州市虔城支行
账号: 151 0220 1090 2647 3030。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赖卫国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0797-5889319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荣恒
联系人:宋瑞昌 联系电话:0797-8275658、13979780736
电子邮箱:813800389@qq.com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赣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