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报废资产残值变卖竞价公告
我院有一批报废资产(医疗设备)需进行残值变卖,现定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10时对该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残值变卖竞价。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基本情况、起卖价
1、血管造影成像系统等一批报废医疗设备,整体起卖价42109元(根据赣东升评报字【2020】154号、赣东升评报字【2020】155号、赣中浩评报字【2020】33号评估价)。
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报价包含拆除、搬迁等所有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一定经济实力、遵纪守法的公民或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元,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7月21日17:30前到指定账户(单位名称:赣州市人民医院;账号:151022010902647303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赣州市虔城支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料
1、公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还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3、赣州市人民医院报废资产(残值)竞买登记表(见附件1)。
备注:请各潜在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价公告,需完全响应本竞价公告内容。
四、本次竞价相关时间及竞价地点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7:30止;
2、竞价会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10时;
3、竞价会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行政楼二楼2号会议室。
五、竞价程序
1、意向竞买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10时前到竞价会现场签到。
2、本次竞价会的起卖价为42109元(不设保留价)。
3、买受人须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拒绝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应在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单位名称:赣州市人民医院;账号:151022010902647303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赣州市虔城支行)。我院在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交接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资产已交割完毕。
六、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完成报废资产转让交接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如果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则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人违约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含瑕疵),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标的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次竞价标的数量、质量均以标的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竞价标的交付由赣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成交人需在院方指定时间内清运完毕,清运时须服从院方指挥,且运出医院后需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流入二手市场。
3、买受人自接管标的物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范围内报废资产处置、搬运完成,所有安全责任和所有处置、搬迁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4、标的交付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归我院负责,从标的交付移交之后起,标的的安全保管责任全部归买受人承担,实物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应做好资产处置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若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6、买受人在拆除、搬运处置标的物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作业人员施工。从事电工、起重、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买受人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但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还要保证不损坏我院不在竞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及地面,对设备、设施及地面造成损坏的,买受人负责赔偿。买受人须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交通畅通、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理现场,并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7、如有争议事项,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法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联系人、电话:叶女士0797-5889202,手机号码13576669991(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标的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
附件1
赣州市人民医院报废资产(残值)竞买登记表
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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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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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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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 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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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标的 | 血管造影成像系统等一批报废医疗设备 | ||
竞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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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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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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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承诺 | 1、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重大违纪和违信行为,如因本人报名资料不实造成的竞买后果由本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为承诺。 2、本人已领取并详细阅读竞价资料,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审验,对标的现状的全部情况(含瑕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本竞买人如通过竞价成为买受人后,将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金,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拆除和搬迁标的,否则愿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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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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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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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____________(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竞价时间2020年___月___日___时)赣州市人民医院报废资产(残值)转让公开竞价活动,代表本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价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竞价成交确认书
于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在赣州市人民医院举办的竞价会上,经公开竞买成交下列标的,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标的及价款
标 的 名 称 | 血管造影成像系统等一批报废医疗设备 | ||
成 交 价(大写) |
| 小写 | ¥ |
二、竞价标的交付由赣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成交人需在院方指定时间内清运完毕,清运时须服从院方指挥,且运出医院后需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流入二手市场,防止非法使用。
三、清运、装卸等一切伴随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确认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贰份,买受人与赣州市人民医院各执一份。
买受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