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进口液氮罐项目(项目编号:GZJS2023-RMYY-ZC004) 竞争性磋商公告
进口液氮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S2023-RMYY-ZC004
项目名称:进口液氮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品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一 | 1 | 进口液氮罐 | 2 | 个 | 260000.00 | 详见“附件” |
2 | 进口液氮罐 | 8 | 个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5)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58344245@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资料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联系方式:0797-5889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联系方式:0797-81801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
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3224007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070109826
附件:
(一) 技术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进口液氮罐 | 1、 轻型铝质罐体,耐用,密闭型盖子设计,绝热性能佳,用于存储精子 2、可存放样本数量:1.2 & 2.0mL冻存管750支 3、★液氮总容量:≤47.4L 4、静态挥发量:≤0.39L/d 5、工作存储时间:≥76d 6 、罐口直径:≥127mm 7、 总高度:≤673mm 8 、外部直径:≤508mm 9 、空罐重量:≤19kg 10、 满载重量:≤54.6kg 11 、★符合MDD 93/42/EEC,欧洲医疗设备标准 12 、五年真空保证 13、配置6个方形吊桶 | 个 | 2 |
2 | 进口液氮罐 | 1、液氮量≥47升,用于存储胚胎; 2、吊桶数≥10个; 3、罐颈直径(mm)≥127; 4、总体罐高(mm)≤673; 5、外部直径(mm)≤508; 6、吊桶高度(mm)≥279; 7、吊桶直径(mm)≥71; 8、空罐重量(kg)≤19; 9、满罐重量(kg)≤54.6; 10、★正常工作天数≥76天; 11、可贮存0.5ml麦管≥5000个或2ml冻存管≥1050个; 12、静态挥发量:≤0.39L/d 13、真空保存5年,使用寿命长。 | 个 | 8 |
(二)商务要求:
1、质保期:验收合格起2年。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质保期在2年及以下的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大于2年的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送达、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收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处理。
6、验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试用30天(且正式使用5次及以上)内无故障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逐条进行正式验收。如有必要,可请第三方验收。
6.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整机、所有辅助设备及零配件保证是原产地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验收前必须为厂家原装包装,否则按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设备操作使用培训PPT文档、设备上岗操作考核试题、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合规性报告等技术资料在验收时一并交给采购人。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应同时提供电子版交给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未将上述资料交与采购人,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设备仪器来源不合法,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提供设备仪器,也有权决定解除合同的履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属于法定商检的产品,需进行商检,提供相关报关资料证明。
属于计量器具(含强检和非强检)的需提交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证书,供应商负责初次检测。
属于射线装置的,按院方要求协助办理放射诊疗和辐射安全许可相关各种手续。
需要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开放接口(所有接口费用已包含在项目预算金额中),并协助联网。
上述各项作为验收的一部分,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6.2试运行:如在试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以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用时间,如验收前发生3次及以上设备故障,成交供应商需更换全新设备,更换设备后重新计算试用时间,更换后的设备在试用期仍出现3次及以上设备故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3正式验收: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组织使用科室及供应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响应表、验收报告等)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供应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时间: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采购人可自行维修,费用在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在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保修期(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照说明书或制造商的要求对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否则,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保修2年,其中一年未进行保养则扣除50%履约保证金。保修期(质保期)内相关软件无条件升级,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其他要求:
9.1如成交产品正常运行中需要专用耗材,若该耗材不属于江西省或赣州市成交目录内产品,则需要成交供应商(成交产品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协助医院对相关耗材在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备案,备案通过作为设备验收及付款的条件。同时由于我院已启用医用耗材集约化平台服务(SPD),成交产品耗材供应商需与SPD运营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保障医院耗材的配送(服务费结算金额为配送医院的医用耗材产品在医院消耗结算金额的1.99% )。
9.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交产品必须最新生产的设备,1)如果是国产产品,生产日期必须距采购人收货日期90天内;2)如果是进口产品,生产日期必须距采购人收货日期180天内。
9.3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付文件清单”,交付文件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或使用指南)、设备操作使用培训PPT文档、设备上岗操作考核试题、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合规性报告、报关单(进口产品)、出入境检验检验证明(法检目录内进口产品)、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证书(含强检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等。
注:以上商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