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咨询公告
赣州市人民医院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咨询公告
赣州市人民医院近期拟招标(采购)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设备,为更好的了解设备性能、主要参数及价格行情等信息,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内容如下:
一、咨询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基本需求 |
1 | 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 | 1套 | 20 人新型平底氧舱,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氧舱结构形式:一舱两室四门式,采用平底结构。 2.舱体规格:直径≥3400 mm,长度≥10000 mm。 3.设计压力:0.3 MPa,最高工作压力:0.2 MPa。 4.额定进舱人数:20人,治疗舱16人,过渡舱4人。 6.舱门透光尺寸及数量:采用氧舱新型平移门,可使舱内地面和氧舱大厅地面相平,方便轮椅和担架的进出,舱门尺寸为(宽×高)≥1100×1900 mm,数量4个。 7.观察窗内侧加装可拉伸式医用氧舱的紫外线防护装置,以满足舱内进行紫外线消毒时保护观察窗有机玻璃的需要。 8.舱体背面设置医用氧舱舱内排风装置共2套。 9.舱内配设吸痰器接口(负压吸引)20套,每座位设1套。 10.设置新型无断点多用途过舱导联装置(监护仪接口)20套;要求确保信号不衰减、图形不变形、监测结果真实、准确、可靠。呼吸机接口共3套,治疗舱两套,过渡舱一套。 11.加装氧舱空气净化及进舱空气质量检测系统。 12.配置舱门区域监视及对讲系统2套,治疗舱和过渡舱各1套。 13.舱内座椅采用高靠背角度可调双扶手高级轿车座椅,要求该座椅可以任意固定和拆卸,当舱内选择座位式治疗时,该座椅可以通过设置在舱壁下部拉杆上的固定卡环实施固定,以满足坐式患者使用的需要;当舱内选择卧位式治疗时,可将该座椅移出,停放担架或ICU病床。 14.配备高压氧舱专用呼吸机一台,监护仪一拖四。 |
二、参与设备咨询的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代理商及经销商(简称厂商)均可参加咨询;
2、参与设备咨询的厂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咨询的经销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所咨询设备在内;(若为维保项目,可忽略此条要求)
5、设备运行如需配套耗材,请在咨询文件中标明耗材是专用耗材或开放耗材,列出耗材报价目录、省标中标价及入院报价,未在文件中标明的配套耗材不再付费采购。
6、咨询文件一式四份(至少两份正本),按“附件1.赣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咨询文件格式”做好咨询文件,将品牌独有的参数标记出来。咨询文件中复印件图文清晰,建议双面打印,提供彩页的,必须胶装成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2:00之前通过邮件报名,按“附件2.赣州市人民医院设备咨询报名表”格式填好报名内容后发至招标采购中心邮箱,发送邮件的标题请按“***公司+品目** + ***设备+***品牌”格式发送,邮箱:gzsrmyysbcg@126.com。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97-5889709。
四、咨询时间、地点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
咨询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区(梅关大道16号)行政楼3号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