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JS2022-RMYY-ZC004-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1-11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项目概况

赣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GZJS2022-RMYY-ZC004-4

项目名称:赣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主要服务要求

服务期

万元/月

数量(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万元)

赣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4月

5.3

3个月

15.9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4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可查询企业(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search2.jsp),同时一并要在最近一期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公示》(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5/202206/8072b03a097c45f08a400670f6fb52ab.shtml)中有登记备案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 2023年01月18,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58344245@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129日点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六、时间:20230129日点10:0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3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 0001 0308 0014 322(仅用于收取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未中标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验收合格、收到合法税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处理。

3.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赣州市人民医院

   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0797-58893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

联系方式:女士0797-8180179

附件:

(一)、维保项目情况介绍:

1.服务地点:北院区(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17号),南院区(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需一名负责人。

2.人员配置要求:至少4名(南北院区各2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

(二)、维保工作内容

维保范围:按维护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及保养,并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及设备设施:

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高空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消防系统中的各种探测器、模块的维护保养;

7.消防主机到探测器、手报、模块管线的维修检查;

8.暖通及消防排烟管道防火阀、排烟阀的维修、检查、保养;

9.消防排烟风机、补风机、正压送风机及其管道的维修、检查、保养;

10.消防设施范围内报警联动系统的定期检测和检修,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系统故障以及易损设备的维护、修理、更换(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等测试);

11.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及其他防火隔烟设施的维修、检查、保养;

12.其他消防设施(应急灯、指示牌、灭火器等)的维修、更换;

13.智慧消防要求

1)对接智赣119平台;

2)设备电子标签卡,要巡查打点;

3)对智慧消防系统进行维护。

(三)、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1.中标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作一次消防系统全面检查,并提交全面、详细的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方提交维修、整改计划,以确保院方消防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中标方应根据院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法规的消防设施等配置方案。

3.中标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院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服务,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保服务,并对其负责。并填写维护记录,经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中标方开展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对消防设施组件的外观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变形、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修理、更换、除锈等措施恢复正常;

b)对消防设施线路、管道、阀门及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松动、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补漏、紧固、除锈、刷漆、润滑、更换等措施恢复正常;

c)对消防设施各类标识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不齐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更换和补齐;

d)对火灾探测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洗或更换。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取得三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进行处理。

5.每月一次定期对消防系统各项技术参数、设备完好率检测,(每月报警设备探测及联动部件测试率为25%,一年内全部测试完成,并做好测试记录)出具检测报告,分析运行情况,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各部分设备各项功能良好、正常运行。

6.每次维护、检修,应认真做好记录归档保存,并交院方指派人员签字。

7.向院方有关操作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使用指导。

8.中标方设置24小时驻点维保服务(院方提供驻点值班室,其他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维保费用总价内),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方接到院方系统维护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3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全力以赴处理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中标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院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9.遇五一、十一、春节、迎接各类安全检查和院方的重大活动期间,中标方应提前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10.维保过程中,涉及更换材料,材料费用由院方承担,中标方提供维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法规规定质量要求,须提供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设备或配件维修更换需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损坏件应交由院方并接受查验,新增(换)设备配件免费质保至少1年,价格以附件一配件价格为准。

11.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必须严格遵守院方的规章制度,保守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12.在院方工作场所,中标方工作人员因工作行为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中标方工作人员在院方工作服务及上下班期间出现的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意外伤亡责任,由中标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3.当本场所需要进行消防演习、培训时,中标方应紧密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14.要求院内消防培训及演练,根据院方安排,对全院各科室进行消防培训及消防演练。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4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验收合格、收到合法税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处理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