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在国外被人骗了......”
在银行、电信等单位的支持
和全民反诈的热潮下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犯罪成本和风险变得越来越高
一些不法分子便将目标
转移到了海外国人身上
海外留学生成了他们的
重点诈骗对象

其女儿在国外接到一自称是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的电话
称其女儿名下有张银行卡
涉嫌帮助经济犯罪
并以不配合调查
会联系国外警方将其遣返回国为由
骗其女儿转账30万元人民币

分局反诈中心第一时间开展追踪
在发现一部分受害人资金
被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取走
这一重要线索后
经系列工作
民警成功在云南昆明
锁定嫌疑人活动轨迹
并随即派出抓捕组前往抓捕
在市局驻云南工作组支持下
分局反诈中心民警
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出租房内
抓获3名嫌疑人
于今年2月来到昆明市
先后在诈骗团伙的指挥下
数次使用自己的银行卡
接收黄某女儿转来的钱款
目前,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嫌疑人钟某已被依法处理
追回的钱款已返还给受害人
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冒充公检法诈骗?

是指:骗子通过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者涉嫌各类犯罪,要求配合执法、司法机关工作,进而诱骗受害人将钱财转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
案例解析
1.轻信对方身份。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技术手段将来电号码伪装成中国驻外使领馆、公安部门或者快递公司、电信服务运营商的电话,并引导当事人上网核实,从而骗取当事人信任。
2.轻信对方提供的文件。诈骗分子通知当事人因其包裹违禁、信用卡诈骗、洗钱等卷入重大刑事案件,已被中国公安机关通缉,并通过社交软件发送伪造的“警官证”“逮捕令”等文件,让当事人信以为真。
3.轻信对方诱导和恐吓。诈骗分子往往以“帮助证明清白”“协助办案”为诱饵,诱导当事人汇款至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托管”。
警方提醒